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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龙起于野 第四十八章 傻子呀 (第6/7页)
又是菜儿,那丫头一点也不消停。 于野只当没听见,进了客房,“砰”的关上门,走到桌前坐下发呆。片刻之后,他将陶碗、朱砂、酒壶与剩下的符纸摆在面前。 几日前在药栈遇到的男子说过,海外仙门炼制符箓,用的是灵兽的皮与灵兽的血。朱砂所画的制符,根本不入高人法眼。由此想来,尘起与蕲州高人所祭出的火符,应该便为灵兽的皮、血炼制,只因当时不懂而未曾留意罢了。倘若依照此法炼制破甲符,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。 也没有灵兽的皮与灵兽的血啊。 狼皮,应为通灵之兽,画符所用的狼毫笔,便是取其通灵之意。而一时半会儿,根本找不到狼皮。所谓的灵兽之血,或是狼血,更是无从找寻。而苦苦琢磨了多日,又岂能半途而废? 于野在陶碗里倒上一点朱砂,加了酒水,遂又咬破指尖,滴了几滴血。 典籍中说,人乃万灵之长。人血,应该远胜于灵兽之血吧? 而修士的血呢,是不是更加厉害? 于野以自己的鲜血调制朱砂,看似别出心裁,或独辟蹊径,实则是被逼无奈。但凡精通制符之法,何必这般瞎折腾。咬破手指头,谁不疼啊! 于野铺开所剩不多的几张符纸,拿起狼毫笔,却发现手指的血口已然愈合,他没有半点欣喜,反而暗暗叫苦。 倘若滴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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