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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为爱痴狂() (第10/14页)
出院之後,我被警察移送进勒戒所。 一年期满後,我结束了勒戒。 有一位律师过来接我。 他带我到咖啡厅里,请我吃了一份蛋糕与一杯咖啡。 他告诉我:「你的父母在知道你从东大退学,还x1食第一级毒品以後,已经离开日本了。 「他们把房子给卖掉了,其中一部分的钱,是他们留给你的生活费。你的双亲希望你能用这笔钱好好振作,重新做人,所以委托我,在你从勒戒所出来之後,将这笔银行帐户交给你。」 那位律师说了很多,大抵的意思是:我的家人离开了我,但他们还是留给我一大笔钱,他们是好人;至少他们没有留下一PGU债要我还,也不是因为跑路才离开我,要我别因为家人的离开而难过。 我却只是想着:我还能联络到胜也吗? 拿回存摺与银行卡以後,我从ATM里取了一些钱,买了一些生活用品,和一张电话卡。 我想打电话告诉胜也:即使这一年里没有见到他,我还是很想他。 1 非常,非常地想他。 就算这一年里,我能戒掉毒瘾,也无法把他这个人,从我心里头给戒掉。 我的心愿很卑微。 我只想告诉他:我不在乎他利用我、我不在乎他把我像大鼠一样拿来做药物临床实验,我也不在乎他把我像垃圾一样丢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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