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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六 (第5/6页)
麦秋宇看他一眼,就忍不住看第二眼,第三眼。 这一次,陈麟声没有躲,他喝醉了就不会躲。这秘密由麦秋宇第一个发现。 自从第一次见面,他就认定,自己想和陈麟声结识。像他这样的贼,只对两种人感兴趣,一种是厉害的贼,另一种便是愿意豁出自己抓贼的人。前者心态平稳、手段纯熟,而后者,往往需要倔强和纯净。 显然,陈是后者。 究竟什么样的人,能在对方有刀的情况下,奋不顾身地扑过去。为什么,为什么他们愿意这样舍己为人。 麦秋宇实在好奇。 他时常去找陈麟声,可陈麟声似乎并不对他好奇。这样的关系,实在很难维持。他只好剑走偏锋。多亏第一次见面喝了酒,才让他发现,喝醉了的陈麟声,情绪外露得更多,也更容易接近,像放松的带壳动物,能给他看一眼壳里的软弱。 他更喜欢陈麟声这个样子。明明比自己小几岁,不应该有太多负担。 车开了一段,他忽然打趣:“有没有把口袋扎出一个洞。” 陈麟声转过头来,愣愣看他:“什么?” “餐叉保不了命,”麦秋宇笑着,随手打开车前夹层,里面摆着几把刀具,“挑一把。” 陈麟声这才反应过来,他在衣服口袋外摸了摸,发现自己早上藏的餐叉已经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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